要怎樣去定義一個人已經「死亡」?
維基說「依據傳統的概念,把人的心跳、呼吸永久性停止作為死亡的標誌,可分為瀕臨死亡期、臨床死亡期與生物學死亡期。目前公認的醫學觀念以腦幹死亡作為腦死亡的標準,即「臨床死亡期」,一旦出現腦死亡現象,就意味著一個人的實質性與功能性死亡,即所謂「無救」(現代醫學無法救治)。死亡無疑是人的一生中最重大的事件,為求慎重及防止誤判(深度昏迷)、謀殺(迅速開立死亡證明並火化),以及在雖然不能以「人為」的努力救治,但事實間有病人在生物學上死亡前自然回復的實例下,無論在法律或道德上親人或醫護人員要先放死者在殮房,等候「生物學死亡期」(約兩三日左右)後確認死亡,才可以辦理後事的。世界上部分宗教與民間信仰里,死亡是指一個人的靈魂離開肉體的現象。」
但我覺得,真正的死亡是……
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人記得你,除了那塊石碑外已經沒有任何東西能證明你曾經存在過。
那麼,你,就真的是「死了」。
最少我會記住華哥的,大概那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了。